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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民间艺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文联
时间:2015-09-14

各区文联、各新区文艺主管部门、各区民协: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民间艺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将于2016年开始,每三年为一届,每届评选二十名广东省民间表演艺术大师、三十名广东省民间工艺大师。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文联、市民协做好市级民间艺术大师的评选工作。

广东省民间艺术大师的设立和组织开展,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间文艺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我市民间艺术大师的评选工作,推荐、选拔我市成就卓越、德艺双馨的优秀民间艺术家,参评广东省民间艺术大师。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深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决定开展“深圳市民间艺术大师”评选工作,同时也是广东省民间艺术大师的初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评选原则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激励、引导从事民间艺术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促进我市民间艺术产业的健康发展。

评选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专家审核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

总体要求:通过评审将我市民间艺术领域中具有丰富创作经验、技艺精湛,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艺术成就卓越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通过扶持和培养,加快我市民间艺术发展。

二、申报范畴

凡从事民间表演艺术、民间工艺设计和创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其所从事的民间艺术品种和技艺范畴如下:

(一)具有一百年以上历史传承;

(二)民间表演艺术以传统民间表演技艺为主(如口头表演艺术、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等);民间工艺以天然材料为主,采用传统手工艺和技术创作(如雕刻、艺术陶瓷和泥塑、刺绣和编织、工艺玻璃、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特色工艺等);

(三)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四)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三、申报资质

申报者应是上述范畴内从事民间艺术创作和传承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的民间艺术家,并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精湛技艺,具有深圳市户籍(或不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连续从事深圳本土民间艺术工作10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我市民间艺术事业发展和技艺、人才传承和培养中有突出贡献,在市内或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创作或表演的作品风格独特、技艺精湛,荣获市级以上重要奖项;

(二)我市独有的地方特色和少数民族民间艺术品种的继承人;

(三)具有地级市以上荣誉称号,如民间艺术大师、工艺美术大师、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地级以上市文联各协会在册会员;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如中、高级技术职称等。

(四)对从事已列入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项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申报范围。

(五)荣获“山花奖”、“广东鲁迅文艺奖”,荣获市文联、市民协主办的市级以上展览或者大赛奖项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申报范围。

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深圳市民间艺术大师申报表》和准备有关书面材料(含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按A4纸尺寸装订成册;近三年本人创作的三件(组)作品的图片及说明书,按4R尺寸晒图/彩打);其中,民间表演艺术类申报者需报送本人的表演艺术光盘。

(二)申报者向市文联、市民协提出申请,填写《深圳市民间艺术大师申报表》送请各区文联、民协审核盖章,然后将申请表、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稿件等一式三份,报市评审办审核。

五、评选程序

(一)各区文联(含各新区,下同)、民协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按条件查找本地方民间艺术大师,经区文联领导小组评选通过后,报市评审办。(时间:9月6日-10月10日)

(二)市评审办根据评选条件和艺术门类的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至评审专家委员会,由市文联组织终评。(时间:10月10日-11月10日)

(三)终评选候选人名单在深圳文艺网上向社会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市文联、市民协颁发荣誉证书。(时间:11月10日-11月20日)

(四)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评选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级审核上报。

(五)深圳市民间艺术大师评选,每三年为一届,将评选十名深圳市民间表演艺术大师、二十名深圳市民间工艺大师。

(六)深圳市民间艺术大师将代表深圳参加广东省民间艺术大师的评选。

六、组织评审机构

设立评审工作委员会与专家委员会,负责民间艺术大师的评审工作。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市文联、市民协有关领导担任,负责指导评选工作的开展;专家委员会成员由邀请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市文联、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评委为奇数,具体名额根据申报者人数和作品所属分类情况而定;

(二)评委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三)申报本届深圳市民间艺术大师者及其亲属不得作为评委;

(四)工作委员会成员可作为初评和终评评委。

(五)专家评委名单在市文联纪委监督下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产生。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协,负责具体初评业务工作的组织落实。

七、颁奖

2015年深圳市民间艺术大师颁奖活动将在2015年客家文化节期间举行,并举行深圳市艺术大师展演活动。

报送地址: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302室,邮编:518008。联系人:李大鹏,电话:0755-25577461,电子邮箱:szmx906@163.com。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