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文联
时间:2019-05-20
一、采购项目需求
承担2019第三届“深圳舞蹈月”系列活动的灯光及音响设备租赁和操作服务,制定和实施舞蹈月相关配套方案,协助深圳市舞蹈家协会,提供活动所需设备,执行现场操作,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熟练操作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工作流程,具有专业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证书;
3.自行购买团队人身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2019年7月18日-31日。
(二)服务地点:深圳大剧院大剧场、深圳市少年宫、宝安青少年宫梦剧场、深圳欢乐谷。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额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26万元。
(四)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
四、投标文件要求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方案及报价单;
3.投标人相关专业领域/项目经验/资质证明材料;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所有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5月27日18: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市文联701室。
咨询电话:0755-25563011,联系人:梁老师。
五、评标方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出中标单位。
深圳市舞蹈家协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