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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舞蹈家协会关于2020第四届“深圳舞蹈月”系列活动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深圳市文联
时间:2020-09-08

一、采购项目需求

  承担第四届“深圳舞蹈月”、第三届深圳舞蹈月英才计划、第十一届深圳舞蹈大赛系列等活动的灯光及音响设备租赁和操作服务,制定和实施舞蹈月相关配套方案,协助深圳市舞蹈家协会提供活动所需设备,执行现场操作,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从事设备行业,了解各剧场设备情况,熟悉灯光、音响、剧场及工作流程,具有专业的执行和操作能力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承办过市级以上大型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2020年10月12-31日

(二)服务地点深圳保利剧院、龙华红山6979剧场、龙岗文化中心大剧场、南山区文化馆(暂定)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额在服务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47万元。

(四)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


四、投标文件要求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方案及报价单;

  3.投标人相关专业领域/项目经验/资质证明材料;

  4.购买员工保险证明;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所有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2020年9月14日18: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市文联701室。


  咨询电话:0755-25563011

  联系人:黄老师

  

五、评标方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出中标单位。


  附件:2020第四届深圳舞蹈月设备租赁清单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