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文联
时间:2024-11-29
根据深圳市优秀文艺作品收藏管理相关办法,经专家评审、估价,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拟收藏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其中优秀美术作品10件、优秀摄影作品16件。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来信、来电或来访,如实向我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人:方晓龙、钟小莹
联系电话:
0755-25931739、25931978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金湖一街36号,邮编:518000
附件:
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