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作家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深圳青年文学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9/04

深圳青年文学奖是一项专业性、权威性、品牌性的文学奖项,为推动深圳青年文学创作、扶持深圳青年作家、繁荣深圳文学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深圳市作家协会将开展第十二届深圳青年文学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作家协会

二、申报要求

1.从未获得过此奖的深圳市籍作家,或在深圳工作、生活1年以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年龄在45岁以下的作家。

2.参评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性、思想性和观赏性,不得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3.参评作品的体裁可以是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评论等。其中,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文学评论可以单篇、专著或作品集等形式参评,诗歌、散文和杂文须为专著或作品集。

4.参评作品的刊发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其中,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著作以版权页标明的首次出版时间为准。

5.凡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发行的出版社、省级以上报纸及刊物(不含内部报刊)公开发表和出版的个人原创作品,均可参评。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接受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10月15日,逾时不再受理。

四、投稿方式

申报者请在深圳市文联官网(网址:https://www.sz-art.cn)、深圳作家网(网址:http://www.szwriter.com)“通知公告”栏或深圳市作家协会公众微信号下载《第十二届深圳青年文学奖申报表》电子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将参评作品样书/样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纸质版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份)和其他证明材料,以及电子版申报表一并报送深圳市作家协会秘书处。来稿请使用实名,邮件主题请标明“第十二届深圳青年文学奖:作者姓名+作品体裁+作品题目”。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801室

联系人:秦锦屏

电 话:0755-25585024

邮 箱:3647487792@qq.com

五、奖项设置

1.奖项不分等级。

2.向获评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评奖机构及程序

1.成立第十二届深圳青年文学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领导、监督、组织、协调。小组由深圳市文联党组成员和深圳市作协主席、副主席组成。深圳市作协办公室负责评审活动的日常事务。

2.深圳市作协聘请国内知名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学刊物主编等专家,组成第十二届深圳青年文学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终评工作。

3.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坚持评审标准,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审执行回避制度,若与申报者、申报作品有较为密切关系者,不得担任本次活动的评委。

4.评委在认真、独立审读全部参评作品的基础上,以署名打分、点评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

5.评奖结果将在深圳市文联官网和深圳市作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6.本次评奖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裁决权归主承办方所有。


附件:

第十二届深圳青年文学奖申报表.doc


深圳市作家协会

2023年9月4日